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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明确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2019-05-23]  版次:[A19]   版名:[财眼]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许轩语报道 5月2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也就是说,这类企业前2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实际上,早在2012年,财政部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彼时的政策实施至2017年12月31日前。

近年来,随着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内的相关设计企业数量逐渐增长。如集成电路企业方面, 2016年全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共有1362家,且市场化程度较高,这类企业主要根据终端市场需求设计和开发各类芯片产品。而从产业规模来看,2018年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业市场规模已达到251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6.25%。

近期,华为事件间接影响了我国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的发展。据了解,今年5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就提出了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将延续此前出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分析人士指出,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支柱型产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我国当前的减费降税政策是相匹配的,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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