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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成立百亿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
日期:[2019-05-30]  版次:[A15]   版名:[财眼]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乔麦报道 独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正式成立了!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5月24日,央行成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达100亿元。至此,存款保险基金从由央行金融稳定局管理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正式成为独立法人机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100%持股。主要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早在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就已经施行,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简单来说,存款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根据《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这一偿付限额,目前可以为全部投保机构99.5%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收入情况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国4017家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办理了投保手续。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专户共归集保费329.9亿元,利息收入11亿元。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

据了解,存款保险资金在正式成立法人机构前,暂由金融稳定局管理。在运转近四年后,积累了800多亿元规模的存款保险基金,成立法人机构的条件已经成熟。有分析指出,随着专门成立单独的基金管理团队,实现存款保险机构的实体化,下一步存款保险机构将被赋予更多的权力,如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的权力。

中国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曾预计,存款保险制度运行初期会实行简单的差异化存保费率,今后逐步推行差异化费率。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银行业间的整合及并购不可避免,有望催生行业投资机会。宗良还表示,在存款保险制度后,更加系统、完善的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破产清算制度有望推出,与存款保险制度一起,为银行业机构风险处置提供统一规范的市场化处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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