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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也要有“味儿”
日期:[2019-06-02]  版次:[A15]   版名:[收藏周刊]   字体:【

■于明诠(山东艺术学院教授)

今天人们喜欢说书法是“视觉艺术”“造型艺术”,重视视觉效果,虽然不能说错,但过分强调了书法的美术化、技术性、工艺性,说到底是就“字”论“字”看问题的结论。熊秉明说,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不管这句话是否夸张绝对,但这句话触及到了书法艺术的文化特质,这是问题的核心。书法艺术的魅力正是从这个文化特质里生长出来的,而不是仅仅从其表面的视觉漂亮、技术精湛塑造出来的。在三千多年的书法历史发展中,历数一件件名家杰作,每一件作品中所凝聚着的文化意味的雅俗、文化含量的多寡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初看来书法艺术就是毛笔书写汉字的行为,毛笔书写汉字当然是要人们用眼睛看的,用眼睛看的艺术自然也就是视觉艺术了。然而不是这么简单,因为作为凝聚其核心的文化意味和文化含量是眼睛看不准甚至看不见的。中国的诗词、绘画、戏曲、音乐当然包括书法,在这个问题上是完全一致的,而且书法艺术更具有典型性。被称为“戏圣”的余叔岩这样说:“我唱我的戏,我的腔儿,我的身段,我在台上都做给您看,好与不好让您自己说,叫好我不反对,当时叫也成,当时不叫回家叫也可以,过一年或十年您想起了我某一出戏,忽然您叫了一声好也成,随便您,反正我不要您当时叫完好,一出戏院的门口就什么都忘了。”他的弟子李少春说得更直接:“唱戏唱什么?还不是唱个味道吗!味道要越听越有味儿,越久远越有味儿,好,当时味挺浓,一会儿就完了那不成了屁啦吗?”这是当年李少春对“话剧皇帝”石挥说的话(《石挥谈艺录》,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那“味道”究竟是什么呢?无非就是京戏唱作念打表演程式里边特有的中国文化意味与文化含量的凝结,离开这个“凝结”,同样精湛的表演技艺就变成杂技杂耍了。既然唱戏是唱个“味儿”,那么,写字又何尝不是写个“味儿”呢?然而,点横撇捺的纠缠跳荡中,这个“味儿”的“凝结”是怎样凝结进去的呢?这是问题的关键,但这问题十分复杂,须分开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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