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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提醒:企业年报逾期未报将遭责罚
日期:[2019-06-18]  版次:[A16]   版名:[财眼]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陆妍思 通讯员粤市监报道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6月16日,数据显示全省应当公示年报的企业户数为2674364户,已经公示年报的企业户数为2286973户,公示率为85.51%。对此,省市场监管局提醒:请仍未年报的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于6月30日前进行年报并公示。如逾期未年报,需承担相应责罚。

根据规定,逾期未报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然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此外,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用信息将被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将被依法限制或者禁入。

根据规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企业可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可被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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