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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入屋滋事者 河北检方不起诉
日期:[2019-06-19]  版次:[A13]   版名:[天下]   字体:【

据新华社电 2018年5月20日,河北省巨鹿县村民刁某某深夜翻墙闯入村民董民刚(化名)家中滋事被董民刚刺死。河北检方近期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董民刚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在当地受到广泛关注。专家表示,继“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后,这起案件的办理进一步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的立场。

据检方通报,死者刁某某同防卫人董民刚的妻子李某自2016年开始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刁某某经常去董民刚家中,并对董民刚进行威胁、打骂,有时还在董民刚家中同李某过夜。2018年5月20日晚,刁某某醉酒后开车再次来到董民刚家,翻墙进入院内,对董民刚羞辱殴打让其跪地书写离婚协议书,并声称要整死董民刚。情急之下董民刚拿起茶几上的一把剪刀与刁某某对打,刺扎刁某某致其死亡。

今年1月29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决定对董民刚作不起诉处理。不起诉决定书认定,综合本案事实,防卫人董民刚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刁某某的父亲不服认定并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复查后认为,刁某某深夜醉酒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多次对该住宅的合法主人董民刚进行侮辱、恐吓、殴打,并多次声称“我今天整死你”,其行为已涉嫌犯罪。董民刚为了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后果,但不能以事后的视角苛求防卫人在案发当时的情况下为制止不法侵害而理性判断每一个反击行为,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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