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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通人员”刘宝凤回国投案
日期:[2019-07-01]  版次:[A13]   版名:[世相]   字体:【

■刘宝凤被押解回国。 通讯员供图

曾任某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涉嫌挪用公款罪2001年11月外逃

新快报讯 记者吴晓娴 通讯员粤纪宣报道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6月29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广东省追逃办和深圳市监委不懈努力,外逃18年的“百名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刘宝凤回国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第11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59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刘宝凤,男,1966年7月出生,曾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涉嫌挪用公款罪,2001年11月外逃。2001年12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02年4月,依法对其决定逮捕。2002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2018年1月,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深圳市监委办理。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刘宝凤归案再次体现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缉力度,深化金融、国企领域追逃追赃工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败分子,彻底放弃幻想,尽快回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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