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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光膀子”的存在,先从让“膀大”不再“腰圆”开始
日期:[2019-07-04]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毛建国

据报道,近日,山东济南开展不文明行为夏季集中整治的消息引发关注——山东将对包括赤膊光膀、脱鞋晾脚、随意暴露等带有夏季性特征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对此,济南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城市文明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少数不文明行为会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整治活动希望能够提升整体的市民素质。

夏天到了,很多人都会想到“大裤头、光膀子、芭蕉扇”的场景,这甚至构成了难忘的童年回忆。可是,过去的未必都是美好的,更不都是应该延续下来的。正如济南市文明办文明城市创建处相关负责人所说,“近几年来,随着城市文明素质的提高,光膀子等行为已经大幅减少,但还有极个别赤膊等行为,会影响城市形象,也影响市民的观感和感受。”

光膀子并非今年特有,也并非一地所有。包括广东一些城市,也存在这种现象,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应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光膀子”越来越没有必要,也越来越失去存在空间。过去条件有限,不要讲空调、风扇,就是连电都没有,夏天降温主要是“抬头看老天,低头少穿衣”,“光膀子”有迫不得已的理由。但现在条件不同了,已无必要。更重要的是,社会的发展,一定伴随着审美的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对很多人来说,“光膀子”是个辣眼球存在,根本没有勇气直视。不妨想想,一个“膀爷”出现在年轻女性面前,会是一幅怎样的画面?

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少城市把“光膀子”列为不文明现象,抛出过整治设想。比如,2015年,沈阳在全市开展陋习大整治,在公共场所光膀子,或被管理部门处罚,并抄报单位;同一年,邯郸开展“美丽邯郸拒绝膀爷”专项行动,城管除了动员摊主对赤膊者实施劝阻,看到赤膊者还会递上一件“文明衫”。而从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也明确对公共场所赤膊“说不”。今年5月,天津静海警方以及和平警方,均分别对赤膊男子给予了处罚。

即便如此,“光膀子”依然不绝于眼,顽强存在。之所以如此,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个人生活习惯的问题,不上纲不上线,很难通过“整治”的方式彻底解决。

生活习惯与文明素质之间,并没有天然鸿沟。生活习惯更多是从“内视角”出发,而文明素质更多是从“外视角”出发,如果一种生活习惯,来到了公共场所,对公众来说成了一种不习惯甚至不舒服,这就是文明素质问题。当然,即便是文明素质问题,也很难通过“整治”毕其功于一役地解决问题。但是,并不影响对此形成共识,不能否认存在纠正的必要。

与其它文明问题不同,“光膀子”的行为,因为有着历史的影子,对应着曾经的习惯,所以对不少“膀爷”来说,可能根本没有觉得是多大的事情。没看到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因此现在首要的,就是在“光膀子”现象上形成共识,通过充分的宣传与讨论,让公众厘清群己权界,认识到公共场所“光膀子”的不雅不美,进而刷新文明认知。也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挤压了“光膀子”的心理空间,这才可能推动其进入可治理状态。

有一句成语,叫做“膀大腰圆”。换个角度审视,“腰”是支撑,“腰圆”有着理直气壮、无所畏惧的意思。其实,很多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就在于“腰圆”,就在于当事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文明问题,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文明。因此,面对“光膀子”的存在,先从让“膀大”不再“腰圆”开始。共识形成了,务实才能开始。否则,“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很有可能陷入“春风吹又生”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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