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天津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后,应由教育主管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方案提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后,办成公办园的,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