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7月8日,位于福田区笋岗路的深圳市体育中心内正在进行拆除作业的项目现场发生倾倒坍塌,造成3人因伤势过重死亡,1人右股骨上段骨折。此外,另有2名外围施工人员骨折,2人因软组织挫擦伤。
7月19日,记者查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获悉,深圳体育中心项目的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福田区住建局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红牌”警示。
内容显示,2019年7月8日中午11时20分许,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局部坍塌,导致下方四名现场施工人员被压,有三名人员死亡(较大事故)。
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红色警示1年”,现拟对此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红色警示,警示时间从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9日。
记者留意到,作出红色警示的依据为《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该份文件是深圳住建局于2017年9月19日出台的,其明确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的,红色警示3个月;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红色警示6个月;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红色警示1年。
该份文件规定,红色警示期内,被警示企业依法被禁止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此外,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的规定,红色警示期内的建设单位,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暂停办理其项目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这意味着,在一年的警示期内,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内被禁止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