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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财政科研资金有望直接拨付港澳
日期:[2019-07-25]  版次:[A07]   版名:[城事]   字体:【

广州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能否直接拨付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否建立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安全网机制”?

7月24日,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科技局联合举办《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邀请15位来自穗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听证。15名听证代表自7月19日起通过网上听证会专题网页表达观点,与网友互动讨论。

据悉,《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已被列入广州市人大2019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此次立法听证会后,将根据各方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研究、修改完善,再按立法程序报市政府审议后向市人大提案。

■新快报记者 吴晓娴

实习生 吉兰兰

通讯员 周国伟

建议: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要有益广州产业链能力提升

广州市科技局副局长王越西介绍,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交流合作,促进粤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条例(草案)》第三十八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关于“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向港澳开放科技计划项目”的精神,建立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市科技项目向港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放,允许港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牵头或者独立申报,允许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牵头或合作单位。

多数代表支持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但认为需要从广州本地产业和利益出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

科技企业代表、广州慧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盛中华认为,香港拥有5所世界百强高校,澳门有1所高校登上QS世界大学排行榜,港澳科研成果如能在广州进行转化,对广州的产业能力提升将大有裨益。

“科研项目包括基础科学和应用研究,基础科学的研究应该由国家和地区层面支持,应用技术的可以在本市跨境支付中优先支持,具体支持哪些项目,应当以广州的利益为主,制定考核制度,财政资金的转化率、科研从从港澳引进多少人才等,要放进细则中讨论,完善。”

政协委员代表、广州观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舒锐有不同意见,他认为,广东省的科技计划已经从省级层面设立相关专项,省财政经费可以直接拨付港澳。广州本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众多,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本市财政资金应该更多用于支持本地项目的科研和发展。

建议:科技人员离岗创业要保障,但不盲目鼓励

关于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规定方面,《条例(草案)》第二十五条提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离岗创业,离岗期间保留人事关系、任职资格、连续计算工龄,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此外,第二十六条关于科技人员兼职的规定明确,企业与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可以双向流动,允许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人才联合聘用,允许兼职兼薪。

王越西指出,高校、科研院所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最新的科学技术发展动向,具备更好的研究能力,对技术更加熟悉。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更有可能实现高质量的技术成果转化。

港澳代表、澳门大学珠海科技研究院李冬孚认为,尽管创业活动存在获得高回报的可能性,但存在较高风险和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此,高校及科研机构应当为科研人员在创业期间设立安全网,即本条例中提及的“保留人事关系、任职资格、连续计算工龄”等措施,以降低科研人员在面对创业风险时的顾虑。应从法律上予以保障,但也不应盲目鼓励。

科技企业代表、来自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刘丹认为,对于“离岗创业”的时间,既要给予一定的限制,便于单位管理,又不能太“着急”,很多“硬科技”实现成果转化的周期长,建议增加“离岗创业”期限以5年为一期,最长不超过10年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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