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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尸体 帮人顶包逃避火葬 两男子被判刑
日期:[2019-07-31]  版次:[A12]   版名:[世相]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实习生陈晓丹 吉兰兰报道 受风俗习惯影响,有些村子的村民希望在去世后选择土葬的方式,广东陆丰市两名男子利用这种心理,做起了一门“生意”,通过盗窃尸体然后转卖给家属顶包逃避火葬,价格最高可达16.5万元,并从中获利。记者了解到,近日,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对陈某、林某分别作出判决,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和一年九个月。

陈某是广东省陆丰市人,小学文化,经营红白喜事生意;林某同样也是陆丰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据了解,林某曾因盗窃尸体罪于2014年7月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6年9月中旬,因身体患病医治无效,陆丰市桥冲镇某村村民林华(化名)84岁的母亲郑某逝世,为了避免死者尸体火葬而达到土葬目的,林华的亲属找林某和陈某,联系购买运载尸体替换,约定事情办妥后给付费用8.5万元。

同月18日郑某出殡的当天,陈某运载装有尸体的棺木,试图掉包郑某的尸体前去火化,发现有陆丰市殡改大队的人员在场,便在后冲村的陂头石场处弃车弃尸逃离。

2016年11月,林某、陈某两人再次作案,并获得16.5万元报酬。在掉包尸体之后,被顶包的尸体送到殡仪馆拉走火化。就在准备火化时,殡仪馆工作人员察觉到棺木偏轻,不像成年男子死亡的重量。在叫家属确认死者身份时,家属逃避。于是殡仪馆方面将情况上报殡葬监察队。

2016年12月26日,被告人林某被抓获归案,而陈某却一直在逃。

2017年4月18日,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林某犯盗窃尸体罪。2017年8月2日,陆丰市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其行为构成盗窃尸体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2018年10月23日,同案人陈某被惠州铁路公安处汕尾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2019年5月15日,陆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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