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1日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1日起正式施行。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行政区域道路行驶,每一自然年度内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
据了解,非海南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适用该办法。
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对提交虚假信息、材料办理过渡期备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撤销过渡期备案,并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