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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广州陆续改为按月收电费
日期:[2019-08-02]  版次:[A07]   版名:[民生]   字体:【
■工作人员在一个100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作业。新华社发

居民阶梯电量档次不变;每月21日零时起对未缴清电费客户计收违约金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8月起两月一次的抄表周期将陆续变为每月一次啦!记者从南方电网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获悉,为便于用户掌握每月用电情况,顺应广大用电客户需求,广州市所有用电客户抄表、缴费周期将陆续调整为每月一次。

2019年8月1日开始,黄埔区(不含长洲街)、从化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2019年9月1日开始,南沙区、花都区、增城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2019年10月1日开始,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含长洲街)、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据了解,居民阶梯电量的档次不变。每月21日零时起,将对未缴清电费的客户计收违约金。广州供电局建议居民优先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交电费,也可以选择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费。如何及时获知电费、停电等信息?居民可以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订阅电费账单推送。也可到供电营业厅或致电95598定制短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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