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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720万补偿 最终以475万和解
日期:[2019-08-30]  版次:[G03]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 通讯员黄彩华报道 今年6月10日,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法庭接到了一宗棘手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出租土地的家具公司想提前结束合同,引入更好的项目。但因此前双方已有结怨,租用土地的物流公司提出了要720万元的补偿要求。家具公司认为物流公司“趁火打劫”,物流公司则认为家具公司“过河拆桥”,双方争执进一步加深,闹上法庭。

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颇为棘手,不论判决结果如何,都不符合双方利益。所幸,大岭山法庭特邀调解员团队工作室的调解员及时出手,最终在8月27日双方促成和解,让当事人双方达成利益最大化,最终让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放下争执达成和解,以某河物流公司将补偿诉求降低至475万元,提前结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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