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何娟报道 近日,珠海一男子因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司机,导致车辆与路牙发生碰撞,有乘客失控撞到扶手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初,李生乘坐609路公交车,因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司机未同意,李生便两次拉拽司机,导致车辆撞向马路右侧路,造成一名乘客失控撞到扶手柱。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李生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生不服提起上诉。珠海中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