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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推出“城市更新10条” 为城市更新按下“快进键”
日期:[2019-09-14]  版次:[A06]   版名:[区事]   字体:【

创新更新改造模式、实现动签拆迁前置、再造审批服务流程……

首创城市更新项目负面清单、试行容缺审批、“村规民约”也有约束力……近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对外发布《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加快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城市更新10条”)。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前不久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坚持“快批、快拆、快建”,重点围绕创新更新改造模式、实现动签拆迁前置、再造审批服务流程等方面,编制推出“城市更新10条”。

■新快报记者 李应华 通讯员 黄逸熹 黄于穗

“商改商”项目参照旧厂改造政策执行

改造入库门槛高、规划调整难、税费负担重、土地征拆难、规划调整难、审批门槛高……前不久,广东省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聚焦“三旧”改造的种种问题。作为广州市旧改“大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此次出台的“城市更新10条”,也直面改造项目的上述问题。

“我们这次突破性地增加了‘商改商’的模式。”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更新10条”允许产权单一的“商改商”类型项目参照旧厂改造政策执行,鼓励低效商业物业加快升级改造,将有效破解“商改商”项目实施升级改造目前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

建设审批环节由60项流程压缩为3项

一直以来,困扰广东城市发展的死结就是拆迁难、城市更新缓慢。对此,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提出构建灵活多样的拆迁保障体制,试行“先签约、后审批”的审批流程,允许项目方先行垫付的符合政策的拆迁费用可纳入改造成本,按“灵活分片、动态调整”的原则实现“签一片、拆一片、建一片”,有效破解项目改造方案批复后批而不拆、拆不彻底、拆后不建的问题。

上述负责人介绍,建设审批环节将进行“流程再造”,试行容缺并联审批,从现行60项审批流程压缩为3项,审批时间最快将从1年半压缩到3个月。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广东省有关部门同意延续改革创新试点期限,黄埔区将选取一两个项目先行先试,通过司法裁决这种“硬”手段去解决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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