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 实习生张宇轩报道 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推荐劳动者就业、吸纳受影响职工……在东莞,这些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做法均可获得财政补贴。为延伸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受影响职工就业,东莞市人社局起草了职业介绍补贴办法等3个操作办法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征求意见。
什么样的情况可获得职业介绍补贴?东莞市人社局公布的操作办法显示:补贴对象包括为城乡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推荐劳动者到东莞市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或推荐受影响职工在东莞市就业的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东莞市相关部门按其服务后成功就业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重点用工企业是指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受影响职工是指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号),经东莞市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
根据补贴办法,成功推荐就业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内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符合以上条件的,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