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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1952年增长228倍!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收入近9万
日期:[2019-10-06]  版次:[A04]   版名:[我和我的祖国]   字体:【
■70年来,城镇就业人数比重大幅提升。(资料图)


■制图:张汉松

数字广东:2018年就业人员中,第三产业占到40%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广东不断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美好生活不断得到实现。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统计局获悉,2018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8636元,比1952年的387元增长228倍,年均名义增长8.6%。

■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张作丹 周媛媛 严洁

就业规模

全社会就业人员比1949年增长5.5倍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广东就业规模持续扩大。2018年,广东全社会就业人员达到6508.65万人,比1949年增长5.5倍,年均增长2.7%;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1994.14万人,比1949年增长71.9倍,年均增长6.4%。就业人员占常住人口的比例由1949年的34.9%提高到2018年的57.4%。

就业人员

逐步向城镇和民营经济转移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经济成分单一,就业人员仅有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以及乡村劳动者两种,城镇就业人员很少,绝大部分是在农村务农。1949年,全省就业人员1001.3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27.36万人,乡村劳动者974.00万人,分别占2.7%和97.3%。

经过70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城镇就业人数比重大幅提升。全省城镇就业人口占比由1982年的20.0%上升至2015年的71.0%。城镇就业人口的快速增长为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2002年以来,广东民营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民营经济领域的就业人口占比由2002年的25.1%上升至2018年的55.6%,民营经济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

年龄构成

青壮年外来就业人口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随着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调整,人口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出现,就业人口老龄化趋势也初步显现。与此同时,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高中和大学逐渐普及,总体上就业人口初次就业的时间推迟。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省16-19岁、20-24岁、25-29岁就业人口比重分别比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回落14.54个、4.14个和0.01个百分点;35岁以上各年龄段就业人口占比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其中,45岁以上就业人口占比共提升7.49个百分点。

与全国相比,广东青壮年的外来就业人口较多,16-39岁各年龄段就业人口占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71个百分点;40岁以上的各年龄段就业人口占比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45岁以上就业人口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89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

由“一二三”型转变为“三二一”模式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以农业为主,工业、服务业只占少数。1952年,全省就业人员中,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结构为79.7‥5.4‥14.9,近八成的劳动者从事农业;到1978年,全省就业结构为73.7‥13.7‥12.6,农业就业人员的比重在新中国成立30年后只下降6.0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带动第二产业就业人员逐年提高,1992年所占比重超过30%,第一产业占比首次降到50%以下。2004年第二产业首次超过第一产业,成为全省劳动就业的主体产业,就业结构调整为34.7‥36.9‥28.4,显现“二一三”模式。随着工业化进程发展进入中后期,服务业也加快发展,2006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超过第一产业,就业结构优化为30.4‥38.8‥30.8,初步形成“二三一”模式,第二、三产业就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确立。

2018年,全省就业人员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为1348.93万人、2556.58万人、2603.14万人,就业结构调整为20.7‥39.3‥40.0,第三产业占比超过第二产业,开启“三二一”就业模式。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就业人员数量增长较快。2005-2018年,上述行业就业人员年均分别增长12.9%、9.4%、9.4%、9.3%、6.9%和6.1%,明显快于全省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年均增速(4.3%)。

受教育程度

1982年受教育年限6.57年, 2015年达10.20年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广东就业人口素质和文化水平明显提升,就业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6.57年逐步提高到2015年的10.20年。其中,初中以上教育水平就业人口占比逐步上升,初中教育程度的占47.64%,高中教育程度的占23.18%,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占14.35%,分别比1982年提高20.73个、9.28个和13.56个百分点;而未上过学、小学教育水平就业人口占比持续回落,未上过学的占0.92%,小学教育程度的占13.90%,分别回落15.62个和27.95个百分点。广东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外来就业人口较多,因此高中教育程度占比较全国平均水平高6.27个百分点,而小学教育程度占比较全国平均水平低5.61个百分点。

工资水平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收入从615元升至近9万元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快速发展,全省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8636元,比1952年的387元增长228倍,年均名义增长8.6%。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工资增长不明显。197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5元,仅比1952年增长58.9%。改革开放后,广东利用中央给予的先行先试机遇,率先进行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的改革,职工的工资水平不断增长。198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首超千元,达1021元,为1952年的2.6倍。

1985年以来,企业开始实行工效挂钩办法,企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企业内部分配在工资总额内可以自主支配。这一政策大大激发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全省工资收入快速发展。198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突破两千元大关,达2250元。

1995年,随着《劳动法》的实施,企业工资分配管理逐步形成“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宏观调控”的体制,政府对企业的工资总额控制程度逐步减弱,由企业根据市场和企业的效益按照“两低于”原则自主确定。伴随广东经济的快速增长,工资收入也迅速提高。

199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万元。近年来,工资水平一直保持平稳增长态势,2008年超3万元,2012年超5万元,2017年超8万元,广大职工比改革开放前更多地分享发展的成果,人民的美好生活不断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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