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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或对违法养犬直接开罚 违规者5年内不能办养犬登记
日期:[2019-10-09]  版次:[A07]   版名:[城事]   字体:【
■萌狗狗深得人们的喜爱。 宁彪/摄(资料图片)

■狗狗们在二沙岛的草坪上秀萌。 宁彪/摄(资料图片)

广州市政协就养犬管理难题展开调研协商

狗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狗只的管理难题也随之凸显出来。近两个月,广州警方对730名违法违规养犬人进行了罚款和责令限期整改。但事实是,广州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执法力度还是相对温和。现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了十年,已不太适应目前社会管理的需要。

近期,广州市政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有事好商量”就养犬管理的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协商。广州市司法局在参与协商时透露,将出台新的《条例》,考虑取消对违法养犬行为“拒不改正再处罚”的规定,改为直接处罚,被没收犬只、收回或者吊销《养犬登记证》的违法养犬人在五年内不准办理养犬登记。

■新快报记者 吴晓娴 通讯员 李志洁

焦点1

对违法养犬处罚轻、执法难

回应:考虑将违法养犬行为纳入信用“黑名单”

随着狗只伤人事件频发,上海、杭州、武汉等地都出台了新的养犬管理条例。武汉推出的“史上最严养狗令”中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设置禁养区,在禁养区养犬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广州市政协委员胡育新认为,目前广州的《条例》对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比较轻。比如违反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外出不牵犬绳,不戴犬牌等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可以对个人处罚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实际执法中,更多只是警告和教育,违法成本不高,导致不文明养犬行为屡禁不止。她建议,参照武汉等城市的做法,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处罚修改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处罚金额亦可调整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市司法局对此回应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了2019年度立法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起草,将会考虑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违法养犬人增加执法检查频率,取消“拒不改正再处罚”规定,改为直接处罚。考虑将违法养犬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联合惩戒,对养犬举报、投诉较多的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对犬只伤人的违法情形增加没收犬只和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被没收犬只、收回或者吊销《养犬登记证》的违法养犬人在五年内不准办理养犬登记等。

“实践当中执法难是存在的。会考虑增加一些执法保障和便利措施,比如犬吠扰民方面,目前取证是非常困难的,我们会对举证的条件进行明确的规定,也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一些技术性的、辅助性的职责转移给社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执法方面,政协委员蔡马认为要建立新的电子信息识别系统(狗牌),强化犬只和犬主之间的关系,包括可记录犬只更多的信息。

市公安局方面表示,广州基本上实现了养犬管理工作信息化,关于外置式电子犬牌的问题,正在评估研究,将通过试点评估的方式进行开展。并将依托覆盖市政府各部门的养犬管理综合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焦点2

养犬登记率低,服务少

回应:足不出户可完成养犬登记手续

2009年养犬管理系统启用以来,广州全市累计登记的狗只为14万只。今年以来,也有25000多只狗上牌。但是,养犬登记率仍然比较低。《条例》规定要为犬只植入芯片,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出于养狗人对宠物健康的担心,不少爱狗人士都不愿意使用。而由于处罚不轻易执行,狗只是否上牌,市民感受差别不大。

市司法局表示,养犬登记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登记程序和条件的设置不够便利是原因之一。在条例修订当中,将考虑简化养犬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养犬登记。

例如增加在线申请、网上受理养犬登记,远程寄递《养犬登记证》,犬只先登记再安装电子芯片,以及犬只免疫机构和人员实施犬只免疫时要查看养犬登记,犬只经营场所为犬只提供服务前要查看养犬登记等。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已经依托微信、支付宝推出了小程序“养犬管理服务通”,养犬市民只要查询“广州养犬服务通”的小程序, 按照步骤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犬只照片等资料,即可线上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注销、变更等业务。在申请犬证的过程中,申请人可以选择快递取证服务,线上缴纳快递费后由快递公司将犬证快递给申请人,足不出户完成养犬登记相关手续。

同时,市政协委员蔡马认为,立法修订工作需“管理与服务并重”。他建议对犬只实行狂犬疫苗的免费免疫、赠送一些养犬产品及对犬主实行科学文明养犬知识培训等服务。

市农业局方面透露,在狂犬病免疫方面,目前广州农村地区实施免疫注射的犬只26万多,市区是9万多,免疫率比较高,也可以为市民提供免疫之后的抗体检测服务。

焦点3

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回应:考虑规定物业协助养犬管理的义务和责任

养犬管理需要各方力量的参与,现有的《条例》规定居委会、住宅的业委会可以根据公约划定狗只的活动区域。但并未就如何协助管理作出详细的建议或规定。

而在越秀区淘金某小区,物管把每家每户有无养犬、养什么品种以及有无上牌,都列了一个表格,方便上门排查。

在白云区金沙街凤岭社区,人口密集,狗只数量也比较多。居委会开通了居民议事平台,选出居民代表,让居民代表宣传文明养狗。市政协委员梁洪海认为,凤岭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挨家挨户登记养犬,这种做法比较好。

发挥物业的力量加入管理,是否可行呢?

市住建局回应称,物业企业首先是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小区提供保安、保洁、保修等服务。现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企业要在小区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以及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是用法规强制要求物业企业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对养犬行为进行相应管理的法定义务。

但胡育新认为,这些内容不够细化,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很多小区的物业管理实际上并没有做到宣传的工作,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基本放任。

市司法局回应称,物业服务企业贴近养犬人日常生活,在养犬管理中可发挥大作用。在条例修订当中,会考虑适当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养犬管理的义务并增设法律责任。

付伟委员认为,属地街(镇)、居委会在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时,要引导督促业主大会筹备组在管理规约中完善规范养犬的条款,强化业主自我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市政协委员帅亦文则建议,聚居区域内的养犬人可成立自律组织,比如养犬俱乐部、文明养犬协会、爱犬乐园等群众自治组织,推举牵头人、布置分工,宣传城市养犬规定、交流养犬知识和经验、主动消除不文明不合法养犬行为、出面协调养犬纠纷及配合政府部门对犬只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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