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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流花展贸中心关于解除租赁意向书及清理被占用物业的公告(七)
日期:[2019-10-16]  版次:[A09]   版名:[公告]   字体:【
附件:被占用物业清单(物业编号为原租赁经营方自编号)

广州流花展贸中心(以下简称“流花中心”)原租赁经营方广百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2月30日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集团”)签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并进行了物业移交。广州流花展贸中心现由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流花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权负责经营工作。广百集团承租租赁物业期间,与广百或其合作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户,经广百集团确认办理租户登记手续后,我司统称为“原租户”。

为加快盘活流花中心,自收回租赁物业以来,我司一直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合情合理的原则,多次通过在市级媒体、流花中心和花城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电话、约见、召开原租户座谈会和现场张贴公告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各原租户沟通协商构建新租赁合同关系,希望以市场手段化解历史问题,共同面向未来,实现双赢。但在我司物业公开招租过程中,有部分已与我司签订了《租赁意向书》的原租户,或因无法取得联系、或经过多次联系始终不愿与我司沟通、或未按照我司规定的要求参与竞投、或已参与竞投但未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等原因,一直未与我司建立正式的物业租赁合同关系。

为盘活物业资产,减少各方损失,尽快恢复已出租区域的经营氛围与秩序,现我司依法解除本公告附件所列商铺及物业的租赁意向,并依法对被占用物业进行清理。

现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附件所列物业,自2019年10月16日起《租赁意向书》解除;

二、请您于2019年10月22日前,将物业内物品清理后,向我司交还物业并完善相关手续。逾期,我司有权对本公告附件所列商铺及物业进行清理并重新公开招租,物业内剩余物品视为贵方已放弃所有权,将被视为无主物品或遗弃物,由我司统一处理。

三、市城投集团与广百集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流花中心后,原租户占用物业未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的,我司有权对物业占用人追索物业占用费,占用费计至该物业实际交回之日。

请贵方严格按照上述时间交还商铺,同时,我司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贵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先生:020-83717959;钟先生:020-83717961。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7号馆5楼502室招商营运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流花分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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