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冬梅
只因女方不会写字,无法完成签名,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一对六旬老人跑了3次民政局,也没有领到结婚证。对此,民政局解释称,按照现行规定,签名和按手印缺一不可。最终的解决方案是,让女方直系亲属出具一份证实其不会写字、自愿结婚的证明,然后代其签字。对于这个办法,两位老人表示可以接受。民政局的解释完全符合规定,但三度拒绝有点“扎心”。
(《法制日报》)
点评:只因不会写字就让一对六旬老人跑了3次民政局,也没有领到结婚证。看似灰色的笑话,实则说明某些部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工作还没有做细做透,服务群众的工作尚需加油。“不会写字领不到结婚证”虽然只是个例,但是需要反思的是:还有多少老掉牙的“老规定”需要修改了?为了让制度规定更加人性化,是时候好好梳理一下那些不合时宜的“老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