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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重申禁止暴力催收
日期:[2019-10-23]  版次:[A23]   版名:[财眼]   字体:【

杭州公安通报:51信用卡涉嫌暴力催收

据杭州公安披露,51信用卡涉嫌暴力催收,警方对其委托外包催收公司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展开调查。昨日清晨,51信用卡创始人孙海涛在个人微博上就51信用卡被查发声并致歉,称“因为我们管理上的不完善,尤其是对合作公司的培训和监督不够,导致在对借款人联络沟通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过激的行为”。51信用卡回应新快报记者时表示,7月开始已经暂停了所有催收外包服务。暴力催收一直是监管大力整治的方向,就在本周一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再次重申要禁止暴力催收。

■新快报记者 许莉芸

信贷撮合服务费占营收重头

昨日下午1时,51信用卡在香港恢复交易,复盘后涨约10%。截至昨日收盘报收2港元/股,涨12.99%。

据悉,51信用卡盈利主要来自四大业务,分别为信贷撮合及投资服务、个人信用管理服务、信用卡科技服务和其他服务。以信用卡管理起家的51信用卡,在2015年转型成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其中贷款撮合及服务成为主要盈利模式。

信贷撮合收益占比、成交量也一直呈正增长。根据51信用卡历年财报数据,从2015年到2018年,其信贷撮合及服务费收益分别为0.17亿元、3.84亿元、16.27亿元、20.56亿元,对应的占整体收益总额比例约为18.67%、67.28%、71.73%、73.1%。51信用卡2019年上半年财报显示,51信用卡的信贷撮合总量为138.33亿元,比去年同期129.88亿元同比增长6.5%。

高速增长的信贷成交额也为其催收问题埋下了隐患。杭州公安表示,今年9月以来,杭州警方接上级部门线索传递,结合日常工作发现,51信用卡涉及大量各地异常投诉信息。经初步调查发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昨日上午,51信用卡早间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杭州办事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上门调查,主席兼行政总裁、执行董事、CFO及部分员工正协助调查,需两位董事协助之调查已暂时完结,两位董事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扣留。公司资产没有被扣押或冻结,业务营运和财务状况正常健全。

监管明确非法放贷准则

与此同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发布了《通知》,明确禁止暴力催收,“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都应当数罪并罚”。

更重要的是,《通知》中细化了关于非法放贷的一些准则。其中提到“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针对个人非法放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解释,2年之内向不特定多人放贷,年化36%+以借款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累计出借超过200万元(有可能被解释为:含利息复投),则职业放贷者涉嫌非法经营罪;获得80万元以上的利润(违法所得),则出借人也涉嫌非法经营罪;“标”指向的对象累计超过50人,则出借人涉嫌非法经营罪。她表示,放贷必须持牌,即使助贷机构跟银行等金融机构套取资金或得到授权后,向社会不特定人放贷,也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发案后,选择其中最终的一个罪“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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