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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欠下巨债被迫卖屋还贷
日期:[2019-10-24]  版次:[A09]   版名:[世相]   字体:【

广州荔湾警方打掉一个套路贷诈骗团伙

新快报讯 记者彭程 通讯员吴木荣 岑柏瀚报道 近日,广州荔湾警方在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下,于7月25日组织警力,分别在广州、佛山、台山三地开展打击套路贷收网行动,成功捣毁一个套路贷诈骗团伙,抓获违法嫌疑人11人,其中9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缴获电脑、合同、账本、房产证等涉案物品一批。

2018年10月,事主洪某(男,57岁)到荔湾区公安分局报警,称其于2017年11月因资金问题经邓某、何某介绍办理贷款,借贷期间,被宝×资产公司、名×房地产代理公司以多种方式叠加债务,造成事主最终卖屋偿贷,其怀疑被人以套路贷方式诈骗。

接报后,荔湾警方成立专案组,经调查,事主洪某于2017年11月因资金问题通过社会人员邓某(男,42岁)、何某(女,38岁)介绍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期间,事主与宝×资产公司签订了125万元贷款抵押合同,后宝×资产公司再以140万元贷款转给斐×资产公司,斐×资产公司在事主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又将房屋抵押给名×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最后由名×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165万元卖出该房屋用来偿还之前的欠款,名×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还以帮事主还款为由迫使事主签下12万元的借据,最终导致受害事主不但房产被卖,还欠下巨款的后果。

针对事主反映的案中出现的人员和公司,专案组对线索进行逐一排查和研判,经前期研判分析资金流水,发现宝×资产公司、名×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成立合法公司为掩护,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收取高额费用”“虚增债务”“伪造证据”“转单平账”“贷新款还旧款”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导致被害人借款金额越垒越高。

同时,海珠警方也在侦办一个涉及宝×资产公司套路贷团伙案,为此,两区警方通力合作,共同侦办,固定有关证据。据查,名×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男,34岁)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组织实施以房屋贷款和装修贷款等为掩护的套路贷诈骗行为。

调查取证后,于2019年7月25日,荔湾警方分别在广州、佛山、台山、恩平等市抓获黄某、邓某等11名违法嫌疑人,并在黄某住所、公司搜查出多名受害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以及房产证等涉案物品。

目前,此案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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