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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商平台“二选一”涉嫌违法
日期:[2019-11-06]  版次:[A13]   版名:[天下]   字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副局长徐乐夫表示,将适时对“二选一”立案调查。

新快报讯 记者郑志辉报道 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苏宁、阿里巴巴、云集、唯品会、1药网等20多家平台企业参会,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易发高发的问题,并对规范网络经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反垄断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副局长徐乐夫,针对近期社会热议的电商平台竞争“二选一”话题,在座谈会上明确表示,“互联网领域的‘二选一’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关注‘二选一’,对各方反应强烈、涉嫌构成垄断行为的‘二选一’适时立案调查。对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将依据《反垄断法》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二选一”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二选一”在互联网电商领域由来已久,并在今年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据新华社报道,为实施更为彻底的“二选一”,有平台打造了“竞争雷达”,对全网近似商品进行全盘“扫描”,覆盖商家数以十万计,被迫站队的行为让商家面临巨额损失;情况更严重的话,数千名员工可能因为“二选一”而遭遇失业风险,对此,业界和媒体纷纷发出“别再让平台‘二选一’不了了之”的呼声。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副局长徐乐夫在昨天的座谈会上开门见山直指话题,他表示,反垄断局主要职责是规制垄断行为,而互联网是过去几年反垄断监管的重点,“二选一”问题正是他们过去几年重点分析的平台行为之一。

徐乐夫认为,“二选一”限制了交易行为,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违背了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理念,让平台、合作方和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因为“二选一”,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方被迫站队,强迫合作方放弃一部分经营利益,平台之间的竞争被削弱,不利于消费者福利的提升。

徐乐夫说,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实施“二选一”行为很可能违反《反垄断法》。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关注,对各方反应强烈、涉嫌构成垄断行为的“二选一”适时立案调查。对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将依据《反垄断法》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互联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琳日前表示,《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二选一”,所以在电商大促中隐蔽的“二选一”方式既是对平台和商家的考验,也是对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的大考,“相信司法的介入和个案的公正能及时终结垄断业态下的‘二选一’。”

网络促销仍存在虚假折扣、刷单炒信等高发问题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还介绍了网络市场监管主要工作情况,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除“二选一”外,还存在其他一些突出问题。

首先,近期的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仍存在一些易发高发问题,主要包括:以虚假折扣误导消费者;促销活动中进行虚假宣传或发布违法广告;通过“刷单炒信”虚构自身商誉或以恶意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商誉;平台经营者通过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捆绑销售、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等。

在商品销售和商品质量方面,市场监管总局指有平台把关不严,导致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商品、禁限售商品等违法行为频频出现;网络药品销售存在乱象,网上无资质售药,非法销售进口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禁用药、假药等问题比较突出。

另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发现,近期网络交易活动中屡次出现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利用以及泄露、窃取的事件。

针对上述网络促销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等基本义务,严格审核资质资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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