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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禁超三个月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日期:[2019-11-19]  版次:[A06]   版名:[民生]   字体:【

《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发布

新快报讯 记者王娟 实习生吴蔼玉 通讯员粤教宣报道 11月18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结合校外线上培训实际情况制定的《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对外发布。《方案》称将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并对线上培训时长、收费、师资等有了具体要求,包括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等。

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的备案排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但同时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校外线上培训质量、增加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今年7月12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国建立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内容和线上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管理。

《方案》称,将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

据悉,《方案》实施期限为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直播类培训最迟不得晚于21:00

《方案》要求在课程设置上,要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线上培训应当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一般不晚于20:30,最迟不得晚于21:00。

《方案》明确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单个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专任教师数量不少于5人……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专任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专任教师教学科目原则上应与该教师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一致;确需跨学科教学的,应具备满足跨学科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且跨学科教学的专任教师数量占比(占该机构所有持证教师总数)不超过15%。

每科不得一次收取超60课时的费用

此次《方案》强调了规范财务管理。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按规在培训平台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其中,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利用人工智能开展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000元或不超过60个课时或不超过3个月。

为切实防范因校外培训停业倒闭带来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风险,广东省实行工作重心前移、加强财务预防监测,不定期抽检部分校外线上培训规范办学(含收费和预付费管理)等情况,对于财务不健康导致机构营业风险高、预付费风险突出的机构,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

实行动态监管机制设置黑白名单

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实行动态监管机制,对通过备案审查的,列入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白名单,并通过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机构的名单及产品信息。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面向广东省中小学生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监测、检查行动。

平台如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被投诉、举报等,由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部门进行核查,视情况给予提醒、警告、移出白名单、限期整改等处理。整改经审查达标可重新列入“白名单”。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0年7月1日起,省教育厅将联合网信、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依法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经济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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