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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现金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日期:[2019-11-19]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斯涵涵

据报道,如今,移动支付越来越普及,有些商家干脆不收现金,只接受移动支付。然而,商家拒收现金,给很多不习惯使用移动支付的消费者造成了不便,带来的法律及社会问题也当引起关注。

虽然近年来央行多次出手整治拒收现金,但是拒收现金行为依然在一些商户间时不时地出现。对于商户而言,少收现金可以节约收银员人工,降低运营成本,减少现金收付差错,还免去了去银行存取款的安全之虞,故而,大小超市、个体商贩都青睐无现金支付。对于消费者而言,“一部手机走天下”的确方便快捷,扫码支付已然全面流行。加之各地都在陆续推进无现金支付方式,开展了创建无现金城市等活动,其中一些宣传主题和做法过于偏激,干扰了人民币流通,社会反响较大,一些商超、店铺等排斥人们使用现金,让公众产生较大误解,引发纠纷。

必须强调,商家拒绝收取现金是违反现行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拒收人民币现金。2018年西安市蓝田县辖内一影视基地景区,在经营场所张贴景区消费不收取现金的误导性违法宣传内容,被人民银行蓝田县支行依法予以处罚。这成为全国针对“拒收现金”进行行政处罚的首个案例。毋庸置疑,拒收现金属于损害人民币法律地位的违法行为,如若属实,应该受到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还应该看到,尽管扫码支付、银联闪付、网上支付等方式的兴起和银行卡已全面普及,但对于一些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依然存在着偏好现金的习惯与依赖,网络信号不佳、手机没电的情况下更是不能缺少现金的用武之地。拒收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造成了对这部分消费人群的歧视,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更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

在互联网、第三方支付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端正现金支付的法律认识,建立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是一项长期工程。对此,我们要双管齐下。一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细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支持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并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服务水平,督促零售企业尤其是新零售行业规范现金支付,纠正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利的现金服务;另一方面,让更多公众了解各种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的特点及优点,充分尊重各种人群的支付习惯,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促进商品经济及“互联网+消费”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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