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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1)
日期:[2019-11-27]  版次:[A03]   版名:[重点]   字体:【

(2019年11月26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11月25日至26日在广州召开。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进行全面部署。全会听取了李希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和马兴瑞同志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专题讲话,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若干重大措施》。

全会认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任务,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斗争主动的有力保证。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全会提出,要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大原则、根本方向、重要任务,全面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各项部署在广东落地落实。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治理实践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重大平台作用,探索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路径;坚持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和发展有关制度、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制度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扎实抓好各项制度的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制度保证。

全会强调,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先行探索、走在前列。要深刻领会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战略意图,切实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的重大责任、重大使命;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等五大战略定位,全力支持深圳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加强省市联动、统筹协调,举全省之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在新时代再创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下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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