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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药品集中采购 入选药价格平均降幅56%
日期:[2019-11-30]  版次:[A05]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黎秋玲报道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成立省级采购联盟(广州、深圳市除外),委托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具体采购,确定中选药品(含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对国家确定的中选药品,在省、广州、深圳三个药品交易平台挂网,由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进行网上采购。《实施方案》将于2019年12月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落实减轻相关患者药费负担。此次试点扩围25个品种的中选价与广东省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6%,与“4+7”试点城市广州、深圳价格相比,平均降幅25%,降价效应和替代效应叠加,群众减负效应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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