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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频仍!头顶安全怎保?
日期:[2019-12-12]  版次:[A03]   版名:[策周刊]   字体:【
■实验证明,从越高的楼层往下抛物,造成的伤害越大。因此,减少“天降横祸”的悲剧,更多地要靠住户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

一枚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可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可砸破头骨;从25楼抛下就可使人当场死亡

这一组关于“高空抛物”的实验结果,可见“高空抛物”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有多大!可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致害案件频发,可谓“防不胜防的天降横祸”。

今年2月,因电梯故障,浙江一收废品男子将3捆硬纸板从7楼抛下,砸死一名物业管理人员;今年6月,深圳一5岁男童被一扇从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中头部死亡;今年6月,广州一小区的老人被楼上扔下的螺丝头砸中头部,流血不止……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6年至2018年三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其中近三成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31件,其中有五成多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日前,新快报记者实地走访了广州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番禺区、白云区、南沙区等区域的多个小区,发现高空抛物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城中村甚至成为“重灾区”。在治理过程,物管公司诉苦称,这类现场取证难,只能劝导,“自己没有执法权,没法管”。

高空抛物这种既缺乏道德又违背法律的举动,为何一直难以杜绝?有观点提出,主要在于住户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高空抛物属于道德问题,赌运气以为别人管不着;加上违法成本较低,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这么说,真没办法治他们了吗?非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它透露出一个信号:依法从严惩治!目的是“不让高空抛物者逃脱惩罚,不让受害者吃哑巴亏”。

此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中特地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进一步明确侵权责任的认定,这意味着“禁止高空抛物”将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而具体到广州而言,正在征求意见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同样明确提及“不得高空抛物”。

有专家提出,治理高空抛物坠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注重依法治理、强化责任追究等事后救济的同时,应加强事前预防、实现源头治理,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高空抛物坠物事件。

在走访过程中,新快报记者也发现了不少小区已有多方在行动,通过装监控、上门宣传、贴公告等等,管好“头顶上的安全问题”。

期待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法律的完善,人们意识的提高,高空抛物这种恶习能逐步消失。

■专题策划:新快报记者 王彤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王彤

■本版摄影:新快报记者 李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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