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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6日起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高速
日期:[2019-12-14]  版次:[A09]   版名:[民生]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许力夫 通讯员粤交警 粤交综报道 记者昨天获悉,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告:自12月16日零时起,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按照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相关决策部署,广东将于2019年底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今年12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广东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前,全省913个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都已经完成入口称重检测系统的建设和调试工作。

根据通告,按照“货车必检、超限超载禁入”的要求,所有货车在驶入高速公路前,必须按照交通标志及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不得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

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合法装载的货车,准予驶入高速公路;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货车,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滞留,扰乱检测工作秩序。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货运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禁止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显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实施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与治超执法联动管理,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由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对恶意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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