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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者”将纳入信用体系 广州拟设电子警察严管
日期:[2020-01-09]  版次:[A08]   版名:[策周刊]   字体:【
■汇景新城针对消防车通道设置了专门的摄像头,实时监控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

消防车通道为何屡“治”屡“占”?缺监管平台、权责不明晰、执法难常态成关键

新年伊始,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一道消防车通道“禁占令”,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对这一“生命通道”的关注。近年来,一边是因消防车通道被占导致救灾延误的事情时有发生,另一边是有关消防车通道占用整治的法规条例陆续出台,但“霸道者”却仍然屡“治”不改,这是为何?

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等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缺监管平台、权责不明晰、执法难常态是消防车通道屡“治”屡“占”的三大关键原因,不仅要联动各部门与群众共治共管,更要进一步完善明确有关主体的相关权责。值得关注的是,应急部消防局已发文明确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纳入信用体系。而广州市公安局则表示,下一步将对符合电子警察建设条件的消防车通道路段优先考虑建设。

问题1 :缺监管平台

建议:建立消防安全平台,消防联合社区网格化管理

在2020年广州“两会”上,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华侨博物馆副研究馆员黄洁薇计划重点关注消防车通道拥堵的问题。在她看来,车辆乱停放堵塞消防车通道、交通主干道,特别是单行道上两旁经常停满车辆,严重影响了应急救援。

黄洁薇认为,目前缺乏消防监督平台,难以及时反映消防问题。“出现了问题,市民多是电话投诉,但由于社区里的违停车辆数量多,消防部门对小区消防车通道监督和执法难度大。”她指出,除了对小区物管进行罚款外,也无法联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对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社会车辆进行全面彻底清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隐患。

对此,黄洁薇建议,可建立消防安全平台,通过公众号等宣传来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设置二维码,以便市民对消防问题实时报料,并成立举报的奖励制度。

此外,还可以进行网格化管理,消防部门联同各大社区对消防进行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定期派出人员严格核查和监管消防情况,特别是加强中、小网格监督人员对第一时间发现消防违法现象的快速处理。如发现消防车通道太窄或被堵塞、封闭的安全隐患,务必尽快整改消防车通道,让消防车能畅通无阻。同时将情况上报消防部门,作为日后监管的重点区域。

问题2 :权责不明晰

建议:备案后赋予物管处罚权,将占用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私家车是消防车通道占用的“主角”之一。在黄洁薇看来,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的根本原因是停车位严重不足、停车费用过高、违停成本低,缺乏创新、科学、人性的解决途径,大多数车主宁愿违停受罚都要见缝插针式地乱停乱放。

对于这一行为,各方特别是物管、车主,具有哪些权责?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这部分的内容在一些法规条例中,已有明确。早在2018年提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 《广州市消防条例(草案)》,即明确了“消防车通道维护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有物管的建筑物责任人为物管企业,没有的则是全体业主;村内的为村民委员会”。

而1月3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下称《通告》),则明确指出,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应落实维护管理职责,包括划线设牌、巡查检查、宣传教育等。

然而,在2017年举办的《广州市消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有物业管理者表示,有关条例规定了物管的“责任”,却没有赋予相关“权利”。换言之,物管不具备处罚权,日常管治效果甚微。

在这方面,《通告》如此规定:物管一旦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物管公司在维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上应做好协助的角色,而无法强制业主如何行事,只能不断提醒业主不要占用通道。”全程参与《广州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订过程的广州电大教授黄安心指出,不能无限延伸物管的责任。其建议,政府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向物管购买服务,委托物管进行监督检查。

民进广东省委会常委陈丽霞则认为,针对物管方没有执法权、难以开展监督的问题,建议对全省的物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赋予物管在到公安部门备案之后,进行锁车、处罚的权力,罚款收入用于公共支出。

至于车主个人违停占道的行为,黄安心指出,这属于侵占社会资源,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应视为侵犯公共安全。如因占道延误了救助,则应视为引发问题的因素之一,由事主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

黄洁薇也提出,“霸道”行为应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扣分有些人不怕的,他们会去买分,只有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影响到购房、买车,他们才会真正去想办法。否则就算有车位可以停,有些人还是会贪方便和便宜停在小区通道上。”

问题3 :执法难常态

建议:多部门联合加大执行力度,安装监控系统智能执法

为何消防法规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已有惩治规定,占道行为还是屡见不鲜呢?“最大问题还是执行难,消防部门没法对车辆进行执法,交通部门没法管小区里的通道,物管也没有执法的权力。”黄洁薇分析道。

因此,她建议成立专项整治小组,联合消防、住建、交通局、城管等有关部门共同执法,对非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进行定期专项整治,对违法的个人和单位严格查处,对消防车通道上违规加设的车位锁、路桩、石墩等强制拆除。

此外,要在全市各区域及路段设置消防车通道及相应标识,特别在关键路段树立违停警告牌。在消防车通道附近设置网络监控系统,并在电子导航增设违停区域的提示,通知车主在限定时间内开走车辆,否则会被作拖车处理。

在此前《广州市消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上,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高级工程师李梅玲亦表示,一些围墙内的小区道路成为执法空白。小区物业不具备执法权,一旦对乱占消防车道的车主进行罚款,消防的处罚程序复杂,人力不足,执法成本太高,因此希望下一步能引入交警联合执法。

部门回应

应急部消防局: 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纳入信用体系

2019年12月12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

同时,该通知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明确表示,消防救援机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广州市公安局:

考虑在消防车通道路段设电子警察

消防车通道可否通过设置网络监控系统来监察车辆违规停放问题?广州市公安局给黄洁薇的协商咨询服务活动复函称,目前对车辆乱停放行为的执法方式主要有民警现场查处、电子警察拍摄、4G警车拍摄、隐形战车拍摄等,对车辆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主要由民警现场查处。

下一步将在加大消防车通道乱停放车辆执法力度的同时,加强对消防车通道设置电子警察执法的研究,对符合电子警察建设条件的消防车通道路段优先考虑建设,进一步加大违法停放车辆的处罚。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吴晓娴 王彤 何生廷 沈逸云 ■本版摄影:新快报记者 林里 实习生 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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