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2月2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大力推行59项省直社保业务网上、邮寄等“不见面”服务,参保群众可足不出户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参保群众可通过登录广东省人社厅网站(hrss.gd.gov.cn)点击“广东社保服务”办理相关业务,也可下载广东人社APP或广东社保APP,注册后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参保群众还可通过微信搜索登录“粤省事”小程序,选择“社保”板块进行操作,即可查询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业务。
疫情期间,该局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场服务,需申办有关业务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可通过快递、挂号或机要交换的方式向该局送达材料。此外,疫情期间工伤职工申报工伤医疗待遇的,医疗病历材料无需提供,由该局与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对接获取。
与此同时,省社保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并足额发放(含补发)。例如:2020年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符合企业职工养老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补办手续后,养老金从2020年3月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