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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暖企“十五条”出台 预计为企业减负约50亿
日期:[2020-02-08]  版次:[A04]   版名:[重点]   字体:【

昨日上午,广州市政府召开暖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下称《十五条》)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底,预计为企业减负50亿元。

■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通讯员 穗工信宣

扶持对象还包括全市105万户个体工商户

市工信局副局长张宏伟表示,《十五条》扶持对象不仅包括中小微企业,还包括全市105万户个体工商户,涵括了餐饮、商贸、交通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企业和个体户。《十五条》实施的援企稳岗政策,预计将为企业减负约50亿元。市属国有物业减免租金6亿元和市属银行让利16.5亿元。并有专项资金引导银行机构、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市场、电商平台等降低融资成本、场地租金和运营费用,让中小微企业享受到更多的让利减负。

市财政统筹安排5亿元,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障中小微企业运转工作中的金融机构和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并子以通报表扬。

全面下调新投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在强化融资支持方面,《十五条》要求各银行机构确保2020年上半年小微企业、个人经营性信贷余额和户数不低于2019年同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疫情期间到期的贷款,鼓励银行展期或续贷。

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商贸、交通等行业,鼓励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确保2020年上半年小微企业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

市属金融企业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计划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570亿元,并全面下调新投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比去年同期利率整体下调幅度不低于10%。

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可返还一半失业保险费

《十五条》表示,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申请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串领等业务的,允许其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同时,广州将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0年12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继续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符合不裁员少裁员等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承租市区国有企业物业方可减免2个月租金

《十五条》提出,对承租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减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业租金。鼓励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对执行情况好的予以奖励和支持。

承租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经营的专业市场开办方应减免2个月商铺租金。鼓励其他专业市场的业主方和开办方减免或降低租金,对执行情况好的予以奖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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