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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慢性病处方用药量 可放宽至3个月
日期:[2020-02-08]  版次:[A03]   版名:[重点]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穗医保宣报道 广州医保又有新举措助力疫情防控。2月7日,记者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出台《关于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疫情期间,广州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对广州市医保参保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医保月度支付限额调整为季度限额,季度限额标准为原月度限额标准的3倍。

与此同时,广州将放宽报销时限,实现“延期办”。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就医待遇。延长医保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限,参保人发生的符合零星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含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时限,由原费用发生之日起1年内调整为疫情结束后1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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