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旅行社渡难关
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报道 2月8日,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广州文旅部门将通过邮寄方式于3月2日前向旅行社送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旅行社可凭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银行取款。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通知中明确,“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其中“现有交纳数额”指旅行社现缴存在银行的总社和分社的质保金总和。已依法办理质保金额度降低50%的旅行社,仍可以暂退剩余质保金的80%。已办理质保金银行担保的旅行社,担保函(担保承诺书)在担保期限内继续有效。需办理担保额度降低的,可凭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与银行协商。已暂退80%质保金的旅行社,如有必要,剩余20%的质保金仍可办理银行担保(暂退后自行与相关银行联系办理)。
为减轻旅行社工作量,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本次暂退质保金采取邮寄申请和邮寄送达方式办理(统一由寄件人支付邮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