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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38家单位接受进口捐赠物资 免征关税
日期:[2020-02-10]  版次:[A03]   版名:[重点]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报道 昨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十五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广东慈善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记者在会上获悉,广东38家单位接受进口捐赠物资,慈善捐赠的进口物资免征关税。

建立疫情防控捐赠统计报告制度

为推动慈善力量助力疫情防控,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奇介绍,省民政厅通过畅通线上线下多种捐赠渠道,引导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慈善会、红十字会等向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捐款捐物,还可将款物直接捐到有需要的医院和机构,广东省级8家慈善组织备案后也在互联网发起疫情防控公开募捐。

为让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工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郑章树介绍,省民政厅总结出“捐赠物资不入库,三天一拨付”的经验,督促慈善组织必须按《慈善法》有关要求,把慈善捐赠的每笔款项、物资全面公开。建立疫情防控捐赠统计报告制度,要求接收捐赠的慈善组织必须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告每日接受捐赠的情况,并与省审计厅建立对接合作,把每天接受捐赠情况与省审计厅汇报。

此外,省民政厅已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12349,接受社会各界对广东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的监督投诉。据了解,截至2月9日上午12时,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社会各界为疫情防控累计捐赠的款物24.9亿元。

慈善捐赠的进口物资免征关税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刘红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广东海关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进口防疫物资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通关“零延时”。

同时,与省民政厅确定38家单位作为进口捐赠物资受赠人,搭建起捐赠与通关绿色通道,加快进口捐赠物资入境。刘红补充,“一直以来,海关对于慈善捐赠的进口物资一律是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让更多捐赠防疫物资可以享受免税政策,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出台新政,也就是6号公告,进一步扩大捐赠物资的免税范围。目前国内外企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省红十字会等受赠单位捐赠物资,对这些进口物资一律免关税。除捐赠免税的政策外,对卫生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疫物资也免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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