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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 企业可开公证!
日期:[2020-02-24]  版次:[A08]   版名:[复工复产]   字体:【

广东出台不可抗力相关公证业务办证指引,助企业渡难关

新快报讯 记者吴晓娴 通讯员粤司宣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近日省公证协会出台了《关于不可抗力相关公证业务的办证指引》(简称为《指引》),规范公证机构办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不可抗力客观情况的相关公证业务,依法妥善保护公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当前,受疫情影响,部分生产经营性企业存在迟延履约甚至无法履约风险,疫情及疫情之下政府部门依法采取的疫情防控举措,对受其影响的企业而言可能会构成不可抗力。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企业负有通知及证明的义务。如果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公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不可抗力公证,帮助企业降低疫情造成的影响,为企业渡过难关提供法律支持。

《指引》明确,不可抗力公证一般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不可抗力公证应当如实向公证机构陈述申请办理不可抗力公证的原因、目的和用途,并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不可抗力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可以依法受理。

《指引》要求,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不可抗力公证申请,应即来即办、加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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