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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3000元补贴
日期:[2020-02-29]  版次:[A11]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今年在粤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总量将超过80万人。与此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就业市场呈现挤出效应,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再就业压力也有所增加。针对以上情况,2月28日,广东省人社厅对《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下称2.0版“促进就业九条”)再解读,明确将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其中包括扩大国有企业岗位供给。

扩大国有企业岗位供给

据统计,2020年广东省应届毕业生总量超过60万人,比去年增加3万人,加上外省入粤就业高校毕业生,今年在粤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总量将超过80万人。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版“促进就业九条”将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一方面,扩大国有企业岗位供给,明确国有企业招收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上年要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

另一方面,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磨砺成长,继续实施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并对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可享受3000元基层就业补贴(粤东粤西粤北为5000元)。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给予两年社保补贴

2.0版“促进就业九条”明确,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至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将困难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标准自2021届起由每人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亦是重要的解决之道。2.0版“促进就业九条”提出,支持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2年社保补贴。聚焦退役1年内军人,对吸纳其就业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给予1万元补贴。

此外,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将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补贴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在继续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对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再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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