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广州明确继续推行“穗康码”入小区
日期:[2020-02-29]  版次:[A04]   版名:[重点]   字体:【

各区已使用其他通行码的,要与“穗康码”对接,平稳过渡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2月28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结合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继续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自印发之日(2月27日)起施行,失效时间另行通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以往有关文件的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通知》明确,各区、各单位要按照广州市各区分区分级情况和相关防控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穗康”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后生成的个人“穗康码”,加强社区农村管理,全力做好有关人员排查、监测、管理和健康服务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对居住小区(村)实施出入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在实施期间,通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需要出示“穗康码”,接受查验后方可进入。老人、儿童以及其他无法使用智能终端设备获取“穗康码”的人员,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安排人员代为线上申报生成“穗康码”。

实施出入人员通行认证管理的居住小区(村)要合理设置出入口和查验点,对进入车辆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实行逐车、逐人核查,确保全面实施出入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的居住小区(村)无须再对经过认证的通行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各区已经在使用的其他通行码,要与“穗康码”对接,实现平稳过渡。

此外,《通知》强调,各单位在进行“穗康码”的推广应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规范个人信息登记采集和授权使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