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企业压力,监管放大招:
可临时延期还本付息
不因疫情下调风险分类
新快报讯 记者许莉芸报道 疫情以来,监管出台多项专项政策帮扶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近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指出,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如果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可以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银行可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需要延期支付的贷款利息,其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通知》中还对湖北地区作出特殊安排。一是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湖北地区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都可以享受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二是给予专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湖北地区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事实上,不少银行已经调整了还款政策。如广发银行广州分行通过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等方式,针对受疫情影响而造成阶段性还款困难的企业,主动宽限还款。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也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存量贷款业务的展期、续贷、利息延期支付等方面采取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为了快速让政策落地,银保监会还表示,对于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