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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女友确诊新冠肺炎 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一审获刑7个月
日期:[2020-03-10]  版次:[A05]   版名:[重点]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曾德瑜 钟晓婷报道 3月9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就刘某某为挽留女友谎称女友确诊新冠肺炎一案,借助腾讯小程序进行远程视频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获有期徒刑7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刘某某为阻止与其有恋爱关系的李某某乘坐飞机离开广州,在明知其身体无恙的情况下,拨打广州市白云机场客服热线电话,谎称李某某在某医院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并私自逃离到广州,导致街道、公安、疾控等部门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到李某某入住的某酒店核实,并对李某某及酒店其他住客采取隔离措施。经检测,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他人员亦不存在疑似症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获有期徒刑7个月。

据悉,该案发生在举国上下一心抗疫的关键时期,海珠法院严格贯彻“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本着“从严从快”的处理原则,依法适用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简易程序,由刑庭副庭长陈荫亭独任审判,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知情权、程序选择权、辩护权的前提下,为刘某某指定辩护人,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连线进行网络庭审并当庭宣判。从2月27日被告人刘某某被抓获到法院判决,用时仅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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