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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浦文物历史建筑屡遭“破坏性修缮”
日期:[2020-03-14]  版次:[A09]   版名:[深读]   字体:【

■广州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江岭北1号(左为改变前,右为改变后):水刷石立面被喷仿石漆、改门窗颜色前后。

在水刷石立面喷仿石漆,在红砖墙上贴红砖片……

新河浦“破坏性修缮” (上)

在水刷石立面上喷仿石漆、在红砖墙上油红漆、贴红砖片,以民国小洋楼著称的网红打卡点——广州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下称新河浦)接二连三发生受保护建筑外立面在修缮时被破坏的事件,从不可移动文物到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破坏性修缮”,大部分是由文保志愿者发现,负责巡查保护的街道及城管人员并不知情,有些则是社区监督员发现上报后主管部门并无立即叫停并查处。

新河浦法定保护建筑共302处

将打造世界文化旅游胜地

新河浦有广州市现存最大规模中西结合低层院落式近代建筑群,有11处不可移动文物、25处历史建筑、266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

去年越秀区政府实施“东山印象”品牌计划,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同年1月28日越秀区旅游局发布《东山新河浦全域旅游文化体验街区品质提升计划》,称充分尊重区域的建筑以及环境的历史韵味和功能性,以东山新河浦街区多元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以民国洋楼建筑群为背景,将街区打造成为文化氛围浓厚、社区生活和谐、业态丰富、旅游休闲的世界级文化旅游胜地。

事发

广州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江岭北1号:

水刷石立面被喷仿石漆

江岭北1号是1栋3层的东山近代典型洋房,2013年10月被认定为广州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是私人物业,如今是一间设计师买手店,去年11月开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1月2日,新快报记者走访新河浦时却发现,江岭北1号原来的水刷石立面被喷涂了灰色的仿石漆,红色木门窗框则被油上白色。新快报记者即向市文物部门反映。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传统风貌建筑线索

龟岗一马路20号:

清水红砖墙被涂抹水泥欲贴红砖片

龟岗一马路20号是4层高的民国红砖洋楼,东山少有的大体量老洋房,面积达900平方米,是私人物业。根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它位于新河浦核心保护范围内,2015年12月,被推荐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改变外立面或者结构的活动,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同时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

2019年12月28日,文保志愿者“古粤秀色”发现,龟岗一马路20号的清水红砖墙全部涂抹水泥,现场无任何许可证明,他随即向“12345”投诉。

广州市历史建筑庙前西街30号:

红砖墙被油红漆

庙前西街30号两广浸信会医院附属建筑旧址,2014年被认定为广州市历史建筑。

1918年创办的两广浸信会医院是东山地区早期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广浸信会旧址大楼亦称署前楼,是东山地区的标志性建筑,但不幸于2011年被拆除,如今医院旧址仅存庙前西街沿街这栋4层的红砖附属楼。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对历史建筑履行下列保护责任:(一)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和色彩。

根据《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庙前西街30号的东南西北四个立面是核心价值要素,不得改变;外墙残损部位要按材质和色彩原貌修复。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历史建筑修缮涉及改变外立面或者改变房屋结构的,保护责任人还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许可前根据工程情况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修缮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展示历史建筑的保护价值、修缮效果图等资料。

1月10日,“古粤秀色”发现,历史建筑外立面被喷涂油漆,现场无任何许可证明及修缮图纸,随即向“12345”投诉。

新快报记者1月14日在现场看到,庙前西街30号的原清水红墙被红色油漆覆盖,还用了黑色油漆勾勒砖缝线,但并未按红砖砌法和红砖大小进行勾勒。

查处

●江岭北1号

越秀区文广旅局:

修缮未经同意,要求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二十条,不得擅自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装饰、装修,确需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当依法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但广州市越秀区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江岭北1号外立面被喷涂、门窗颜色变更等行为未经其同意。

据介绍,去年5月,越秀区文广旅局接到监督员反馈,获悉其存在擅自施工行为,随即前往现场叫停施工,并与承租方联系,普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其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据东山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9日,社区网格员巡查过程中就发现江岭北1号在装修期间门窗颜色被更改,三楼西面侧门扩大,东面封窗,街道当天即将情况上报给了越秀区文广旅局。

而越秀区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2月20日组织专家对江岭北1号承租方提交的文物内部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在现场踏勘时发现文物外立面及部分门窗油漆颜色被改变等情况,随后发函要求门窗颜色按原状进行粉刷。

1月2日,接到新快报记者反映其外立面被改变后,1月10日上午越秀区文广旅局的执法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1月20日约谈了业主方,要求业主方尽快依法依规恢复文物原状。

●龟岗一马路20号

大东街道城管:

要求揭掉水泥,报规划许可

就龟岗一马路20号红砖墙被涂抹水泥行为,大东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楼外墙在该业主购买前已经全部覆盖了红色油漆,且已出现起泡、空鼓等现象。2019年7月,业主在街道备案进行小型工程施工。

据大东街道城管人员介绍:“备案时报的是清洗外立面红砖墙上的油漆,不改变外立面,不需要报规划许可。”

2019年12月28日,大东街道城管执法队接到志愿者举报擅自用水泥砂浆覆盖外墙后,与越秀区规划分局一起去了现场查看情况,“施工队在清洗时发现红砖墙上的油漆出现很多空鼓,没办法靠清洗去除,所以想在外立面糊水泥后贴红砖片。但为了能加快施工进度,就没和我们说。”大东街道城管执法队工作人员说。

越秀区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改变外立面或结构的活动,应申请办理规划许可,目前未收到上述房屋的申请。

执法队立即叫停了龟岗一马路20号的施工,要求业主揭掉新覆盖在红砖墙上的水泥,恢复原状。

新快报记者1月2日到现场调查,看到整栋建筑被排栅围住,外立面上新涂抹的水泥已被打掉,一部分墙体重新露出了红砖,有的裸露出早期覆盖在红砖上已被风化了的灰色或黄色水泥。而未被抹水泥的红砖墙上覆盖了一层红色油漆。

“上一任业主用乳胶漆将整个立面覆盖了,现在很难将这层漆剥下来。”大东街道城管工作人员说。

他还表示:“接下来会让业主报规划许可,出修缮方案进行专家评审。”

大东街道表示:1月17日组织了名城委文保专家查看了现场,并提出施工方案:要求业主暂在后墙示范做1平方米面积大小,并录视频过程,经专家审定后方可实施。

●庙前西街30号

专家:

凡是改变外立面的肯定是非轻微修缮

针对庙前西街30号两广浸信会医院附属建筑旧址外立面被红色油漆覆盖,已改变外立面的行为,大东街道负责人表示:业主单位提出的置换屋顶铺面、木构件替换及外墙粉刷(原红砖色粉刷)、安装统一空调架,整治外接管线,修复外墙残损部位等属轻微修缮范畴。

街城管执法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协调业主单位,停止施工,进行再认定。并分别与区规划局、名城委专家到现场查看。

到场的名城委专家汤国华教授认为:“历史建筑凡是改变外立面的肯定是非轻微修缮。”

他指出:“在原清水红砖墙上全覆盖现代油漆,再在上面画线,就破坏了历史建筑外立面的历史信息,看不出上世纪30年代红砖的色泽和质感,也看不到那个年代红砖特有的砌筑方法,而且新油漆封闭了原红砖的透气微孔,破坏了红砖对室内外水蒸气的呼吸作用,加速红砖的粉化。”

越秀区规划部门称:历史建筑改变外立面或结构的活动,应申请办理规划许可,但未收到办理规划许可的申请。

汤国华表示:“现在外立面全部被涂上油漆,洗不掉、改不了。立面上的画线是仿石头样式,每格很大。后期需按照已被拆的两广浸信会医院原法式建筑风格,按‘丁顺’砌砖法在粉饰砖加钩砖缝线密度。”

街道办表示:将沟通好业主单位,按照专家的意见,增加勾缝处理。

(下转10版)

■策划统筹:何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姗 方汝敏

■摄影:何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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