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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笔“委托费”就能去名企业? 他以介绍工作名义骗了437万
日期:[2020-03-25]  版次:[A07]   版名:[世相]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黄煦婷报道 你想去世界五百强企业工作吗?只要给一笔“委托费用”,就能实现。遇到这样的“好事”,要当心,有可能是遇到诈骗了。

3月24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曾审理了一起以介绍工作为名诈骗钱财的案件,被告骗取了122名求职者合计4370950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招工诈骗团队上线

称可“走后门”入名企

2017年11月,被告人阿锋(化名)注册开设了某泽公司,其本人为公司法人代表。他借助该公司的“躯壳”,通过虚构自己有能力把他人推荐入职的事实,哄骗数十名员工及大量下线代理,与其一道通过介绍他人到某公司(世界五百强企业)入职来赚取中介费。

在开展上述工作之前,阿锋向员工及代理大致确定了一个介绍费的金额标准及分成规则,即每个客户的介绍费收取标准为2万元至2.5万元,若员工向客户收取的费用超出该标准,则超出部分由公司和员工按三七比例分成;至于员工发展的代理给客户报价超出员工所给底价的部分,全归代理所有。

一切准备就绪,招工诈骗团队正式上线。为快速锁定诈骗目标,阿锋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熟人朋友介绍等方式进行推广。他们向受害人保证可以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等方式安排入职,当求职者表达出委托需求后,员工或代理便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来与求职者商议具体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随后,求职者会与某泽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并依约向某泽公司支付一半的费用,且领取收款收据。过了一段时间,求职者会收到一条关于去公司报到的短信通知,在确认“可以”入职后,求职者便将尾数交齐,并向某泽公司退回了原协议和票据,由某泽公司重新出具协议书及收款证明。

骗了122人437万元

东窗事发男子锒铛入狱

原定的报到日期到来后,大量求职者聚集在公司门口等待报到入职。阿锋等人又以部分求职者未携带身份证,无法进入报到为由将大家劝回,再向求职者发送了延后去报到的通知。

部分求职者感觉到可能被骗,纷纷要求退回钱款,并向警方报了案,阿锋等人被抓获归案。经查,被告人阿锋以介绍工作为名,共骗取了朱某等122名被害人合计4370950元。

本案中,阿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其可以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等方式安排求职人员入职世界500强企业的事实,隐瞒其没有获得招聘授权也根本没有能力把他人推荐入职的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求职者大量的“中介费”,应认定其构成诈骗罪。

为此,增城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阿锋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法官提醒,求职高峰即将来临,面对可能出现的形形色色“招工陷阱”,求职者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范措施,不要轻信非官方的招聘渠道,切勿掉入不法分子设下的求职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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