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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年东漖古村改造:广州首例原址与迁建保护结合
日期:[2020-04-18]  版次:[A06]   版名:[深读]   字体:【
■东漖村传统风貌建筑线索集中迁建到原址保护的祠堂两边。

留住乡愁·东漖村重建之路(上)

“广州城内,以前比我们更大更漂亮的村,只有黄埔古村、沥滘。”

祖居东漖村的文保志愿者阿飞说起自己家乡的今昔,总是夹杂着自豪与无奈。这条有800年历史的城中村,10年前开始了全拆重建。

令阿飞稍感安慰的是,全拆因为全市性的文化遗产普查而中断,有18处传统民居与祠堂逃过钩机被列入保护,但是,零散分布的这些青砖屋如何与新建的高厦并存?保护建筑必然会成为开发建设的“拦路虎”吗?

广州较早列入全面改造、全拆重建的东漖村,采用原址保护与迁移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将18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集中迁建到原址保护的祠堂两边,形成传统风貌街区,重现历史风貌,协调了保护与开发的矛盾。

在数年阻滞之后,近日,施工队开始对这些保护建筑进行迁移前的拆除,并即将修缮祠堂。广州有不少旧村改造都遇到了先有改造协议、后有文化遗产保护的难题,作为广州首个原址保护与迁移保护相结合的旧村改造,东漖村可以为更多的旧村改造留下什么启示与借鉴?

■策划统筹:何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姗 方汝敏 ■摄影:何姗

2012年:与开发商协议全面改造,仅保留两座祠堂

2013年:文化遗产普查增加保护18处民居与祠堂

2009年,东漖村被列入荔湾区第一批旧村全面改造,2010年启动拆迁,2012年,东漖村与广东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公司)签订城中村改造协议。

除原址保留两座荔湾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的祠堂外,其余尽拆,分期建设51栋住宅,以及超过10栋以上的商业楼宇。

但是,2013年6月11日凌晨,广州发生金陵台民国建筑被强拆事件,成为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名城保护制度建构加速,市政府开展史上最大规模的文化遗产普查,并要求开发项目必须提交历史文化保护专章,通过专家评审,才能实施开发。

通过普查,有17处传统民居被列入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同年,保利公司请来华南理工大学郑力鹏教授团队编制建筑遗产保护方案,设计团队让村民带着一间间房子去踏勘,增加了一处青砖屋列入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保护。

据最早负责推荐17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华理工大学张智敏博士介绍:这些建筑物为广府地区典型的三间两廊民居格局,青砖砌筑硬山单层或两层,部分为红砂岩墙基,存在少量的木雕和灰塑装饰。这些类型建筑大量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广府核心区,并非稀有。建筑单体结构、用料及装饰并非特殊,也无材料证明与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但因其风貌保存较好,能代表东漖村的历史风貌,故推荐作为传统风貌建筑保存。

分散的传统民居价值一般

原址保护影响开发且不好利用

“东漖村改造是保利置业第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也是第一次碰到有建筑要保护。这是金陵台事件后政府的行政命令,房地产企业要认真执行。”保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当年民国建筑被强拆事件记忆犹新,“我们从来没有感到难接受,这是应该的。现在都要兼顾开发和保护。但保护对开发肯定造成一定难度。”

负责编制保护方案的郑力鹏教授也感到棘手:“列入保护的建筑都不能拆,这些建筑分布很分散,如果都原址保护,整个开发就不能实施,就死火了。”

另一方面,郑力鹏分析,因为改造会按城市规划要求抬升地面,改造开发后,原址保护的建筑将处于地平面以下,不但严重影响外观效果,更有水浸、潮湿和通风不畅之虞;改造后,保护建筑被高楼包围,完全丧失其周边原有的历史环境,有悖遗产保护的初衷;又因为建筑体量小且分布零散,很难重新利用。

郑力鹏认为,对于保护级别不高的建筑物,当原址保护与三旧改造的矛盾难以协调时,迁移保护也是一种解决办法。他曾经负责广州市首例不可移动文物迁移保护的设计。2001年,为了解决珠江隧道配套的道路建设,将当时位于新隆沙东2号的广州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小蓬仙馆,按原貌原材料迁建到醉观公园里。因为有成功的经验,郑力鹏提出:传统风貌建筑比文物建筑的级别低,且多有局部损毁或被改建,价值相对较低,当全部原址保护不可能时,可以采用迁移保护与原址保护结合的方式。

根据村里提供的历史照片,在原址保护的郭氏大宗祠旁边,历史上曾有7间祠堂毗邻,村民们对此盛景津津乐道。受此启发,郑力鹏设想把18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迁建在大宗祠两旁,部分再现大宗祠的历史环境风貌。

村民:迁建比全拆好,可留下旧貌与记忆

开发商:迁建在绿地,不占开发用地与容积率

设计团队多次召集村委干部与村里的耆老开会,征询他们对保护方案的意见,村民们觉得很好,村委与开发商也很接受。

“我们觉得应该保留村的一部分原貌,不要全拆。这18处建筑比较有特色,有的房子的墙是用红砂岩建的,特别厚。”郭永卓参加过征询会,他说,“迁建民居、重建街巷和门楼当然比全拆好一点,起码还留下一点东漖村的旧貌,留些回忆。我们当然同意把民居迁建至郭氏大宗祠两旁,打造浓缩的东漖旧景,以后告诉子孙,祖屋原来是这样的,在改造时作为保护建筑迁建来这里,成为一种历史记忆。”

村民冯姨虽然没有参加征询会,但听说要保护18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她满意地说:“保留一些青砖房肯定比全拆好一点,能纪念和留下回忆。”

增加了保护建筑,是否会占用开发用地,造成损失,又增加成本?

保利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保护建筑迁建在绿地,不占用开发用地和容积率,这是一种创新的思维,区政府也很支持这个方案。”

“只是增加了迁建这笔不小的费用,拆和建加起来大概一千万元。”

据了解,村委对改造参与不多,主要是保利公司在负责,村委也赞成保护与迁建方案。

2014年6月11日,《东漖村建筑遗产保护规划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

广州市名城委委员汤国华教授认为:“一般古村落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方式应不同于历史文化名城中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东漖村采取文物建筑原址保护与传统风貌建筑迁移保护相结合的方式是合适的, 18处分散的传统风貌建筑价值较低,迁建是可以理解的。现在土地利用要求集中开发,不可能让建议保护建筑分散占用土地;同时应充分照顾村民希望通过城中村改造来改善生活的强烈愿望,因此,迁建是大势所趋。”

他又指出:“两座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能原址保护是最好的,现在许多城中村改造中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都面临迁移,有的甚至连区文物保护单位也无法原址保护。”

郑力鹏教授认为:“原址保护与迁移保护相结合可以协调遗产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矛盾,值得借鉴,否则所有城中村只要遇到几处保护建筑,整个更新就搞不定。”

但他同时提醒:“现在有不少城中村改造走到另一个极端,全部迁建,对有重要价值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不实行原址保护。”

他建议:“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应迁建,迁建要以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为中心,其他保护建筑迁移到其周围,可以部分再现历史环境,不要通通都迁建。”

开发商出资修缮祠堂与迁建民居

全部归属村民,由宗祠管理委员会运营

原址保护的祠堂和18处迁建的民居都将由保利公司出资修缮与重建,将来作何用?由谁来管理使用?

“所有祠堂将归属于村民,民居迁建后,是东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物业,到时可能会委托宗祠管理委员会统一运营,收益归属全体村民,开发商不占用。”保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郭永卓表示:“3间祠堂由我们管理很多年了。修缮好后还是归我们维护,功能不变,仍然用作老人活动中心、郭氏兄弟们的活动场所,不会再作其他用途。民居如何用,我们当然先征求村民意见,看怎么做比较好。”他个人则倾向于做文创类产业。

冯姨则盼望“青砖房重建后,作为历史回忆,开放给人参观,让子孙后代了解以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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