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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游受疫情影响 法院调解旅行社退款
日期:[2020-04-20]  版次:[A11]   版名:[世相]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江丽仪 潘楚君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增城法院联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近期成功在诉前调解因疫情引发的系列境外旅游合同纠纷,涉案旅行者达36人。

2019年底,某旅行社推出越南自由行旅游活动,萧某等36人分两批报名参加2020年1月29日至2月2日春节期间的行程,并支付相应款项。旅行社很快帮出团人员办理了签证及预定了境外酒店,但因疫情原因导致行程取消,无法出行。

萧某等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退款,旅行社提出须扣除已支付的预定房费后再退还余款的解决方案。旅游者均对此表示不理解。

增城法院调解员潘秀麟在接到旅游纠纷后进行现场调解。潘秀麟建议旅行社灵活退费,并制定多种变更合同方案供旅游者选择,倡导旅游者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体谅旅行社的实际困难,尽量降低双方损失。最终旅客和旅行社达成调解协议:每人扣除已经产生的签证费以及定房取消费400余元,旅行社退还余款。

增城法院表示,截至4月15日,增城因疫情导致的旅游纠纷均化解在诉前,没有一案进入法院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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