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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年拟培养培训乡村工匠逾万人次
日期:[2020-04-24]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和清远两市政府共建了农业发展服务平台广清农业众创空间。 (资料图) 新快报记者 李小萌/摄

计划直接带动3万人实现就业创业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继“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实施后,“乡村工匠”工程亦将启动。昨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官网获悉,《广州市“乡村工匠”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根据方案,到2022年,全市开展乡村工匠培训培养1万人次以上,直接带动3万人实现就业创业,并从人才培养、评价激励、就业创业、服务“三农”等多方面作出规划。

三年建10个乡村工匠特色专业

根据方案,“乡村工匠”指在广州市乡村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传统技艺等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工匠型人才。

在校园人才培养方面,方案提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要加强乡村建筑工匠、生物育种、动植物疫病防控、高效栽培养殖集成、农业经理人、农机驾驶操作及维护、农产品食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艺园艺、农村电商等乡村工匠相关专业建设。到2022年,全市建设10个乡村工匠市级重点和特色专业。

广州职校、技校要扩大涉农专业和面向老区苏区、民族地区招生规模,采取“半农半读”、弹性学制和短期培训等形式,组织乡村实用人才就地就近参加职业教育和专项技能培训。全市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每年培养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乡村工匠列为校企合作优先领域

方案表示,要确定一批办学条件较好、培训质量较高的机构承担乡村工匠培训任务,大力推行培训合格证书制度,劳动者按自愿方式参加乡村工匠培训,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依托远程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乡村工匠培训专栏,开发网络培训课件,提供免费远程培训。鼓励各区建设一批具有本区特色的乡村工匠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或培训基地。

支持由职校、技校、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社等共建乡村工匠培养联盟,提高乡村工匠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乡村工匠列为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乡村工匠校企合作培养示范项目。

建立适应广州市产业需求的技能目录,全市每年开发修订不少于3个具有当地特色的乡土人才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编制专业培训教材。到2022年,全市开发修订不少于10个培训课程标准。

建设南粤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

在就业创业上,对乡村工匠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按规定申请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对属于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创办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乡村工匠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托乡村工匠创业项目开展就业见习、实习实训等工作,并适当给予资金补助。

大力开发乡村工匠从业领域就业岗位,鼓励城乡劳动者积极投向农村产业发展的建设。鼓励各地区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农业产业园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整合建立一批主要面向乡村工匠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此外,方案支持乡村工匠参与职称评定,提出将研究建立符合乡村工匠特点的农村实用技能人才职称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

落实南粤乡村传统技艺技能保护计划,编制民间技能人才目录,每年建设一个南粤乡村特色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地方实际对工作室给予适当支持,到2022年培育10名传统特色工艺传承技能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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