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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货币政策直达实体经济 央行4000亿购买地方银行小微贷款
日期:[2020-06-03]  版次:[A19]   版名:[财眼]   字体:【
■新华社发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央行联合多部委连续发布三个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下称《延期还本付息通知》)以及《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下称《信用贷款支持通知》),重点围绕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的影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

■新快报记者 范昊怡

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值得关注的是,央行此次创新设置了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业内普遍认为,两个工具响应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关注的“保就业”问题,将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发挥积极作用。新工具进一步提高贷款可得性,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时进一步提高地方法人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延期还本付息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普惠小微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同时,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

《信用贷款支持通知》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同时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李奇霖表示,与原来的再贷款的被动不同,现在央行主动下场购买贷款,主动运用再贷款额度。“直接购买这个过程,按照已有的信息来看,银行按原金额还给央行,无需给央行支付利息,本质上是一个‘无偿使用’的流动性支持,类似于一种新型的‘降准’工具。”

之前再贷款,银行赚取的是小微企业贷款与再贷款之间的利差,而现在银行不用支付任何成本,能完全获得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益更高。释放多少流动性,实体就获得了多少流动性支持,比单纯的降准更能支持实体经济,是纯粹的宽信用工具。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指出,央行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的资金是“无息”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定向性。“无息”资金有利于引导中小银行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成本。

国有大行小微贷款增速高于40%

央行本次发布的《意见》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针对性较强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意见》指出,要改革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其中,要求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明确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

《意见》同时明确,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释放更多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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