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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改造,6栋保护建筑修缮方案公示
日期:[2020-06-23]  版次:[A06]   版名:[深读]   字体:【

■北京路253号改造后(右)建筑立面被粉刷一新。

专家建议:不要太多新粉刷,保留历史感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广州的核心区、千年文脉所在地北京路改造未经审批修缮文物造成破坏被查处、未经规划许可改造骑楼街立面致多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立面被破坏,经新快报报道后(详见《新快报》2020年5月8日报道),市名城办、市规划自然局要求北京路核心区管委会依法报批,并组织了5场专家会论证方案,其中6处保护建筑外立面修缮方案于本月13日至22日进行批前公示。

■策划统筹:何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姗 方汝敏

■摄影:罗小迅

市名城办要求征求公众意见

5场专家会评审,成熟一批报批一批

据市规划自然局介绍,5月8日,即新快报报道当天,该局向北京路核心区管委会、区代建中心提供规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北京路片区市政环境提升工程建筑立面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深化建筑立面方案包括材质、色彩、构造等设计内容,按《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报批。

此方案在对违法广告、违法建筑处置基础上,根据建筑现状肌理进行重新设计,力图恢复岭南建筑风貌。

5月9日,市名城委办公室发函要求在拆违过程中做好建筑的抢险加固,维护好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装饰、构件及材料,并做好测绘建档,按“提升品质、恢复风貌”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方案的设计,严格按照《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和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5月12日至5月29日,越秀区政府与市规划自然局召开了5场专家会对方案进行分批分段评审。

参加评审的市名城委委员潘忠诚说:“专家们希望尊重每一栋楼的装饰材料、色彩风格,不要统一整条街的风格。不要太多新的粉刷,应保留一定的原有建筑的饰面,北京路作为古老的历史文化商业街,应保留历史沉淀感。改造时不能一次性地用一种材料、一个设计单位、一个施工单位,把整条街整治得焕然一新,不允许这样做。”

按照专家意见,市规划自然局已先后审查审批了一、二期部分约95栋建筑的外立面改造工程建筑设计方案,下一步还将按照分类分级建筑以及“一栋一策”设计方案的原则,继续组织专家会评审,成熟一批报批一批,重要建筑单独论证。市规划自然局表示,将在名城委专家以及媒体的支持下,继续抓紧做好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公告、规划审批等工作。

6月13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了6栋保护建筑的外立面修缮方案,其中包括广州市历史建筑永汉电影院(北京路186号)、传统风貌建筑北京路253号以及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北京路226号、231号、233、235号,大南路187、189号。

外墙:改真石漆为清洗及外墙漆修补

北京路253号:是粉刷不是修补,没有历史感

根据专家会上评审的方案,其中北京路186、231、253、226的立面将用不同颜色的真石漆饰面,北京路233、235号的立面分别用白色面漆、白色真石漆、灰色水刷石饰面。

据参加评审的市名城委委员邓炳权说,不少专家都反对滥用破坏性的真石漆。

根据公示的方案,6栋保护建筑外墙不再用真石漆粉刷,而是改为整个外墙用“洁瓷净”一类的弱性清洁剂洗刷原外墙上的污渍,再用水洗刷干净,局部用与外墙现状同颜色的外墙漆修补。

参加评审的华南理工大学教授陆琦说,基本上符合专家评审意见,即建议建筑立面不作大的改动,以清洗为主,破损处按现状色样修补。

文保志愿者古粤秀色知道公示后,马上赶到北京路现场细细察看,他发现,虽然还在公示期,但有些建筑已经完工了,他说:“感觉修缮的设计,并非尊重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以大南路187、189号为例,修缮后的立面与建筑原貌明显不符。”

他翻出私家收藏的老照片对比已经改造完的现状,指出:“建筑原骑楼脚柱有明显的立体饰线,新的设计是没有的。建筑2、3楼的柱子是清水红砖与意大利批荡,目前公示的设计是用白色外墙漆修补,但实际看到是全部涂了白漆。”

对此,陆琦解释道:“这栋建筑在这次改造前已经改变了原貌,如果时间来得及,能改回原貌当然最好,但是改回去的难度很大,无论怎么做都不可能回到原貌了。在工期紧的状况下,按现状暂不做大的变动,因为该栋是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不是认定的文物与历史建筑,要求没有这么严格。”

专家评审期间,新快报记者看到北京路253号一直在施工,目前已拆除排栅,建筑立面被粉刷一新。

陆琦说:“因为时间紧,专家评审时建议最好不要动,原则上不重新粉刷。但现在看,改造后与专家意见和方案有偏差,不是清洗与修补,而是重新粉刷一遍,刷白以后太新了,没有历史痕迹。我们评审时提出最怕做成假古董,像上下九,把历史沧桑感搞掉了,最怕出现这种状况,我们强调过多次。”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刘晖指出:“253号的公示图上正立面首层的装饰线条的位置、间距和现状是不一致的。现状还有两个竖向装饰构件在图纸上也没有,这都表明公示方案与现实还有较大差距。”

市名城委委员汤国华教授建议:对于受法规保护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及保护线索,当没有历史依据时就以现状为依据翻新污染或修补破损的饰面,有历史依据时就恢复原来有价值的饰面,用绣花功夫去做,首先小心探底,确定用哪个年代的饰面。探底到有重要历史信息文化层为止,如有政治性标语、有民国水刷石、水磨石或清水墙,有老字号招牌或广告等。

民国水刷石、水磨石或清水墙的传统材料和传统工艺应复原展示,不能一律用现代外墙漆饰面,更不能用有破坏性的现代真石漆。确定运用传统材料和工艺后,就要小心拆除后加的饰面层,严格按照传统工艺确定材料和配方,先做试验,成功后对普通工人培训,让他们掌握传统工艺后才大面积展开施工。

门窗:多为木纹铝合金窗框和普通玻璃

专家:不符历史原貌,有违文化多样性

根据公示方案,大南路187、189号四楼保留现状木门窗不做更换;北京路186号拆除广告招牌,恢复外窗并更换为深棕色金属窗框和普通玻璃;其他几个建筑的门窗样式会被更换为木纹铝合金窗框和普通玻璃,北京路231号的木纹铝合金窗框为白色。

市名城委委员邓炳权指出:大量改换木纹铝合金框普通玻璃窗,其材料、色彩、形制与历史原貌、年代风格不相符、不协调,有违真实性原则。各建筑玻璃窗雷同,有违文化多样性特点,给人以假的感觉。

廊柱:清拆后加表皮

专家:就怕在施工中走样

根据公示,拆除廊柱后加表皮,恢复原有柱径和样式,如柱内有落水管,则恢复落水管外露置于立柱后侧、排水管更换为陶制落水管。

在专家评审的同时,方案未公示前,新快报记者在北京路看到,工人一直在清拆建筑立面的违建与广告牌,但骑楼街绝大部分廊柱各个时期的面层和批荡全被拆除,露出最底层的砖。

刘晖则提醒:“‘拆除廊柱后加表皮’,这是很必要的。但是拆除表皮时要非常小心,因为北京路的骑楼廊柱历经多次粉刷和包裹,拆除表皮后露出来的下一层是否有价值?恢复原有柱径和式样是否有充分依据?这些问题都要在拆除表皮后仔细研判,切忌匆忙行事、一铲到底。”

陆琦说:“给我们评审时的设计依据是2005年的照片,那时的建筑已经改动过了,也不是原貌。所以我们建议把乱的电线、广告牌、违建清理干净,拆除后看原来的状况,尽可能保留原有的立面。原来是水刷石的,就做回水刷石,原来是涂料,尽可能拆完后按原貌修正。现在就怕在施工中走样。”

发现政治标语及老字号广告将保留

专家建议应保留不同时代建筑立面信息

新快报记者近日多次到现场察看,发现骑楼柱已被拆除后加表皮,有的露出“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红色标语;有一处建筑立面在拆除后加物后露出“广州市邮局报刊门市部”的字样;有网友还发现,北京路药材商店旁的骑楼在被清拆招牌后现出“橘香斋”的字样,经求证,是百年药业老字号“橘香斋”的旧址。经新快报记者向越秀区府相关负责人反映,称:“在设计方案中已保留。”

汤国华指出:对于政治性标语和老字号广告是否复原显露,应经论证和审批后决定。

被查处文物建筑修缮方案已审批

专家建议应优先修文物

另据介绍,此前因未经报批改变外立面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北京路229号,维护保养方案已于5月12日通过由文化部门组织召开的专家审查会审议,并已由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完善行政审批手续。

参加评审的市名城委委员郑力鹏建议:规划范围涉及10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优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并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文物建筑的修缮方法和审批程序与其他建筑不同,如果因为怕麻烦而将文物建筑剔除,不列入工作范围,既不利于文物保护,也会使得街区整体风貌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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