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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追责难,可鼓励物业买保险
日期:[2020-06-29]  版次:[A13]   版名:[民生]   字体:【

广州市政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聚焦高空抛物治理问题,有委员提出——

新快报讯 记者吴晓娴 通讯员李志洁报道 高空抛物危害大,查起来可能还很麻烦。头顶上的安全如何守护?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政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有事好商量》近日聚焦高空抛物治理问题。针对高空抛物责任难以界定的困局,广州市住建局方面透露,将督促各区住建部门指导业主大会筹备组、业委会将购买高空抛物责任商业保险纳入小区《管理规约》,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不记名方式购买高空抛物责任的商业保险。

焦点一 谁来追责?

警方将大力侦办影响恶劣案件

一些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危害,但存在巨大的潜在威胁,而追责成了老大难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张星伟指出,刚刚通过的《民法典》明确了公安等机关应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另外,他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是社区防范高空抛物的重要一环。住建部门则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指导,物业公司应将防范高空抛物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对高空抛物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

物业方则左右为难。一位物业代表说:“我们并没有执法权,和业主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让我们去管理他们的行为,很难做。”

广州市政协委员房宜辉表示,高空抛物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协同配合,不能只抛给物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称,针对高空抛物的危害行为,公安机关将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及时受理高空抛物警情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加大力度侦办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

焦点二 执法力度够吗?

条例或今年出台,明确各方责任

高空抛物犯错成本低,对肇事者缺乏制裁,无形中助长了这种行为。

张星伟介绍,高空抛物没砸到人也要承担责任,有的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一旦砸到人,轻则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不少民事赔偿责任还很大。比如今年3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某小区高空掉苹果砸伤女婴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肇事女孩监护人赔偿185万余元。

《民法典》即将生效,关于高空抛物的规定和以往有何不同?广州在地方法规的修订上有何作为呢?

市司法局方面回应称,《民法典》和以往法律最大的不同就是明确把禁止高空抛物写入法律。也就是说,高空抛物行为,不管有没造成损害后果,都是违法的。

“目前广州市正在制定《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预计今年可以出台。我们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和原则,在地方立法中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建筑物使用人等主体的义务和责任。”

针对“一人抛物,全员埋单”的缺陷,广州市政协委员张婉玲建议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设立涵盖高空抛物责任在内的险种,由小区业委会组织向住户收费, 再向保险公司投保,政府给予一定补贴;也可支持物业公司以不记名方式购买一定赔付额度的保险,税务部门允许保险费在税前抵扣。

市住建局回应称,将督促各区住建部门指导业主大会筹备组、业委会将购买高空抛物责任商业保险纳入小区《管理规约》,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不记名方式购买高空抛物责任的商业保险。

焦点三 取证难怎么破?

有委员建议添置监控设备

很多时候,高空抛物行为难以管理、难以问责是因为取证难。张婉玲建议,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安装“防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公共区域可以利用现有的监控系统融合“防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功能进行技术升级。

据了解,广州富力天河华庭小区今年安装了“防高空抛物”摄像头,全小区共设有19个,基本实现监控全覆盖。

一名物业代表表示,19个广角摄像头的费用需28500元,维护费用需12000元/年。富力天河华庭属于高档小区,资金充裕,还有很多小区没有物业,也没有多余的钱来购买设备。建议政府给予物业企业一定的补贴,特别是没有物业服务的小区,或者接入公安系统的监控范围。

房宜辉认为,要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尤其是老旧社区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建立专项基金,逐步在旧社区改造添置防高空抛物监控设备。

市住建局回应称,视频监控属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其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由相关业主共同分摊。住建局提倡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组织业主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自筹资金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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