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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47宗黑臭小微水体全部销号
日期:[2020-07-02]  版次:[A05]   版名:[民生]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蒋翰林 通讯员赵雪峰报道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6月28日,荔湾区已顺利完成黑臭小微水体治理任务,率先实现47宗在册黑臭小微水体全销号,实现了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的目标,提前完成小微水体治理目标。

据了解,荔湾区水系发达,河网密布,独享“一江两岸”区位优势的同时,辖内老城区和城中村密集分布,黑臭小微水体比例全市最高,涉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繁重。

根据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荔湾区82宗小微水体须于2020年7月底前全面实现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目标,其中41宗(后经复核增加6宗)在册黑臭小微水体须同步完成销号工作。

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指出“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荔湾区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小微水体综合整治提升政治责任,区双总长签发荔湾区总河长令第5号,将黑臭小微水体全面完成整治销号期限提前至6月30日,终于于6月28日率先实现黑臭小微水体全部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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